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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www.chinacpd.cn 2018-03-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26)和教育部行指委《关于做好2018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行指委办公函〔20184)要求,为做好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报送紧紧围绕本行业、领域,充分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成果,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的优先,非本行业、领域的成果不予鉴定和申报;

(二)各单位择优申报成果,每单位申报成果不超过1

(三)申报特等奖一等奖的教学成果经过不少于4的实践检验,二等奖的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的实践检验。

资料报送

(一)申报成果均须报送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总结,各一式份。

(二)申报一等奖和特等奖须同时报送《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附件2),一式份。

(三)申报成果如为教材,在推荐成果名称后标注“(教材)”字样,并报送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四)申报成果材料中如含简介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申报流程

(一)各单位按照要求同时向我中心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415日。

(二)我中心将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425前择优向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申报2成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静

联系电话:010-82278850

传真电话010-82278860

E-mailzgrzc@ncme.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锦秋国际A1811

邮编100086

 

附件:1. 2018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3.2018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

事宜的说明

      4.成果简介视频技术指标要求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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