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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26号)和教育部行指委《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公函〔2018〕4号)要求,为做好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报送紧紧围绕本行业、领域,充分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成果,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的优先,非本行业、领域的成果不予鉴定和申报;
(二)各单位应择优申报成果,每单位申报成果不超过1项;
(三)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二等奖的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
二、资料报送
(一)申报成果均须报送《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总结,各一式四份。
(二)申报一等奖和特等奖须同时报送《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附件2),一式四份。
(三)申报成果如为教材,在推荐成果名称后标注“(教材)”字样,并报送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四)申报成果材料中如含简介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申报流程
(一)各单位须按照要求同时向我中心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
(二)我中心将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于4月25日前择优向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申报2项成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静
联系电话:010-82278850
传真电话:010-82278860
E-mail:zgrzc@ncme.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A区1811室
邮编:100086
附件:1. 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3.《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
事宜的说明
4.成果简介视频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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