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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专项培训通知
国卫继教发﹝2016﹞0401号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专项培训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控制妇女生育风险,降低出生缺陷,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应对新形势、新需求、新挑战的能力建设,我中心拟定于2016年6月15日至19日(15日报到)在青岛市举办第1期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专项培训。
欢迎各相关单位及人员报名参加!
联系人:杨志强、周 伟
电话:010-56122125,68791308,13391510199
邮箱:13391510199@163.com
附件:
1. 培训方案
2. 学员入学有关事项
3. 参训学员报名回执
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16年5月3日
附件1:
培训方案
一、培训内容
(一)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专题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解读
2、《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解读
3、《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解读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国内外进展
(二)孕产保健与出生缺陷防治专题
1、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现状与对策
2、产前诊断技术的临床应用
3、胎儿超声软指标与胎儿染色体异常
4、MRI技术在胎儿疾病产前诊断中的应用价值
5、原发性免疫病的识别
6、ACOG《2015妊娠期病毒感染指南》解读
7、羊水量异常的临床检查及分娩时机
(三)高龄和再生育专题
1、高龄孕产妇的咨询评估和高危筛查
2、新生育政策下经产妇围产期管理特点
3、子痫前期孕妇的再次妊娠
4、瘢痕子宫孕期管理及阴道分娩相关问题
5、再生育孕妇的催引产策略
7、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的避孕问题
二、拟邀授课专家(按姓氏的汉语拼音排序)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 | 陈倩教授 |
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 | 陈同辛教授 |
上海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 | 黄亚绢教授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 蔺莉教授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刘彩霞教授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政研室 | 罗荣主任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马玉燕教授 |
山东省立医院妇产科 | 王谢桐教授 |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 吴尚纯教授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 | 杨孜教授 |
北京妇产医院 | 张为远教授 |
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 | 朱军教授 |
三、培训对象
(一)各级妇幼保健院及综合医院等单位从事妇产科和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从事妇幼健康工作的相关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1200元,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
(二)所有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
(三)此次培训委托北京华医智库医学技术交流中心负责承办,并出具会议正式报销发票。
附件2:
学员入学有关事项
一、学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
二、培训班设有讨论交流环节,欢迎参会代表积极投稿,会议将遴选优秀论文安排主题发言,投稿请于6月5日前将稿件电子版发至邮箱:13391510199@163.com 。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考察等其他工作。
四、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可参考以下路线:(待定)
附件3:
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电 话 | 手 机 |
注:此表请参加培训单位于6月10日前发邮件至1339151019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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