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县域放射科科研能力培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www.chinacpd.cn 2024-11-1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影像学科发展和放射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县域放射医师科研水平,我中心于2024-2026年启动实施区域放射科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拟于202411月开展县域放射科科研能力培育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助具有一定临床科研基础的县域放射科医师,承担科研能力培育课题的研究工作,以鼓励和支持更多县域放射科医师进行学术研究,提高科研水平,为县域影像领域的持续性发展赋能。

二、申报范围

围绕重大疾病新技术影像研究及解决方案进行申报,优先支持对比剂安全应用研究、对比增强临床研究、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等相关千县工程重点方向的影像学研究。

三、申报标准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有关工作;

(二)申报人所属单位主要为千县工程医院,且CTMRI的对比增强率达到8%以上,能够开展多种高技术难度的影像检查项目;

(三)课题申报人年龄须≤45周岁(197911日以后),高年资(≥3年)主治或副高级别及以上的医师。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县域放射科科研能力培育研究课题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于20241130日前将申报书(pdf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submitjz@163.com

(二)申报评估。中心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标准进行函审,函审通过的课题进入会审答辩环节,答辩后由专家组按百分制择优评选。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示。答辩通过的课题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研究课题纳入确定资助名单并给予课题编号。

五、其他要求

(一)2024年计划资助不少于40个临床型科研课题,课题执行周期为2024121日至20261130日。

(二)每家医院每个科室每年限报1项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结题前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同时将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以不同课题类型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课题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课题重复提交;已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基金、其他企业横向课题科研经费资助的课题不在本课题资助范围内。

(三)申请者须保证申请的课题所开展的试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能在2年内完成研究。

(四)每项科研课题支持2万元研究经费,相关经费由中心负担,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拨付给牵头申报单位。研究经费标注为县域放射科科研能力培育基金

(五)提交申请的科研课题,原则上均需过申报人所在单位的科研伦理,且能够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签订资助合同,同时能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要求的发票。若申请者单位不能完成上述材料递交,视为申请者自行放弃。

(六)申请者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新明

联系电话:010-83041859

 

附件:县域放射科科研能力培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241113    



未经允许,不能转载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京ICP备12023720号-2  

技术支持: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第二版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25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