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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放射影像数据库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质量的国家医学影像数据资源建设,促进医学影像在行业治理、医学教育、临床辅助、医学科研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应用,有效支撑医学影像“政、产、学、研、用”全链条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于2021年初正式启动了放射影像数据库建设工作。为促进更为广泛的协作与参与,现发布2022年度《放射影像数据库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一)研究目标
1.建立基于部位或器官疾病的医学影像单病种或多病种图像采集规范与识别标准,图像分割与标注标准,相关数据库建设标准共识。
2.建立符合中国人群特点和临床诊疗规范的多模态、大容量、高质量、丰富度好的医学影像数据库。
(二)研究内容
重点支持基于医学影像(X,CT,MRI,PET/CT,PET/MR)的单病种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心脏大血管病变、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骨关节疾病、肝脏疾病、胰腺疾病、肾脏疾病、前列腺疾病、乳腺疾病。鼓励多任务多模态数据库建设,鼓励基于器官的多任务数据库建设。
(三)考核指标
1.单项数据库完成病例数不得少于3000例;
2.数据必须符合数据库通用建设要求。至少为10家以上单位参与的多样性数据;所有病例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多元性、可溯性等,诊断数据需要病理或现行金标准的证实。
3.针对每个病种、每种影像检查方法形成不少于3项国家级专家共识、标准或指南。
4.达到数据库质量评测的验收标准。
(四)执行期限
2022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条件与能力。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
3.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核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等负责。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各自承担的任务,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合作协议或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人类遗传管理相关规定,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项目结题后,数据库数据需上传中心指定平台,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否则取消课题资格。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书以PDF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guany_0506@163.com,关滢同志收,并抄送至邮箱:jjzxdsjb@126.com,蒋薇同志收。
2.中心委托上海九州智慧医学影像研究院,作为项目的具体合作单位,协同中心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四、评审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两轮评审方式进行,第一轮为通讯评审,第二轮为会议评审,具体安排以书面通知为准。
2.评审结束后,中心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1-81886036,010-83041801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1月20日
附件:课题研究立项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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